桂政辦發〔2020〕4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促進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促進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自治區構建“三地兩帶一中心”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新格局的要求,全面推動我區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加快形成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鄉村旅游業態融合發展
推動鄉村旅游與農業、林業、水利、健康、體育、教育、科技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鄉村旅游產品提質增效。依托特色農業資源發展觀光休閑農業旅游,推動田園綜合體、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點建設。依托森林、水域、醫藥等資源發展康養旅游,建設森林人家、水利風景區和鄉村康養小鎮。依托文化和自然遺產、農業種植技術開發研學旅游產品,推動鄉村研學旅游目的地建設。依托傳統節慶和民間競技活動,培育體育旅游精品賽事。將科普元素融入鄉村旅游,開發科普旅游精品線路,打造科普鄉村旅游品牌。結合大數據和信息科技,開展智慧鄉村旅游試點工程建設,推動鄉村智慧旅游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衛生健康委、林業局、體育局、大數據發展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加強鄉村旅游品牌建設
樹立鄉村旅游品牌意識,提升品牌形象,增強鄉村旅游品牌影響力和競爭力。整合鄉村旅游優質資源,推出一批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鄉村旅游品牌,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鄉村旅游品牌體系。建立優質鄉村旅游企業名錄,開展鄉村旅游精品工程,推進鄉村旅游標準化試點工作。對自治區星級鄉村旅游區整合資源成功創建國家AAAA級(含)以上旅游景區、生態旅游示范區、旅游度假區,以及農業、林業、水利、康養、教育、體育等國家級品牌的,除原有獎勵資金外,額外給予獎補。(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水利廳、體育局、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三、豐富鄉村旅游文化內涵
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挖掘鄉村民族文化、傳統文化、民俗文化、農耕文明等鄉村旅游特色文化,加強鄉村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發展有文化脈絡、地域風貌、民族特色的美麗鄉村。鼓勵鄉村旅游文藝創作,打造旅游文化精品,樹立鄉村旅游文化品牌。有效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開發鄉村旅游文創產品,培育鄉村特色文娛活動品牌,豐富鄉村旅游文化體驗,打造一批鄉村文化旅游示范基地。鼓勵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民族村寨等發展鄉村旅游,建立自治區級鄉村旅游重點村名錄,推出一批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并給予配套獎補資金。(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四、健全鄉村旅游營銷體系
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組織鄉村旅游市場主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推介活動,在中國—東盟博覽會旅游展等平臺設立鄉村旅游推介專場。將鄉村旅游品牌納入國內旅游媒體和旅行商采風推介范圍,鼓勵傳統媒體、新媒體、旅行社等參與對鄉村旅游的宣傳推廣,不斷拓寬鄉村旅游客源市場。支持電商平臺開設鄉村旅游頻道,開展在線宣傳推廣和產品銷售。大力開展鄉村旅游進社區、高校、企事業單位等活動。聯合鄉村旅游經營主體,推出特色化服務產品及優惠活動,打造鄉村旅游節慶品牌,提升鄉村旅游知名度。(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五、創新鄉村旅游消費模式
鼓勵鄉村低碳旅游,聯合鄉村旅游企業建立綠色出游獎勵機制。鼓勵銀行發行鄉村旅游消費聯名銀行卡并給予特惠商戶折扣、消費分期等用戶權益,充分發揮網上交易平臺作用,推動鄉村旅游經營場所廣泛應用互聯網售票、二維碼驗票,支持鄉村旅游景區、景點與電商平臺合作,實行鄉村旅游商品網上宣傳銷售,提高鄉村旅游消費便捷度。(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六、推進鄉村旅游項目建設
開展鄉村旅游資源普查,編制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性鄉村旅游發展規劃。優化鄉村旅游發展區域整體布局,在城市、交通干線和重點旅游景區周邊培育一批休閑農業、康養度假、旅游民宿等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制定重大鄉村旅游項目扶持政策,儲備和實施一批示范性、帶動性強的鄉村旅游項目。建立重大鄉村旅游項目跟蹤推進制度,全程跟蹤服務鄉村旅游重大項目建設,確保重大鄉村旅游項目順利推進。對符合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遴選范圍和標準的鄉村旅游項目,優先納入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協調推進。(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自然資源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七、提升鄉村旅游發展基礎
結合實施“四建一通”工程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加快鄉村旅游道路改造升級。持續開展廣西鄉村風貌提升行動,深入推進“綠美鄉村”建設,進一步提升鄉村綠化美化水平。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健全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推行農村污水集中處理。完善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的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推動“廣西游直通車”等文化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向鄉村旅游區域延伸。(責任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廣西電網公司,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八、提高鄉村旅游管理水平
加強鄉村旅游安全管理,將鄉村旅游安全納入社會治理體系,定期對鄉村旅游景區(點)的食品生產、餐飲服務等開展監督檢查,確保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加強對鄉村旅游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指導監督,將鄉村旅游森林火災防治納入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完善鄉村旅游相關品牌的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加快修訂廣西星級鄉村旅游區、星級農家樂評定標準,落實動態管理機制。(責任單位:自治區應急廳、文化和旅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局,廣西消防救援總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九、規范鄉村旅游民宿發展
落實《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引導新建農家樂(民宿)規范建設,督促已建未達標的農家樂(民宿)整改到位。開展農家樂(民宿)消防監督抽查,加強安全管理。制定全區鄉村旅游民宿管理辦法和評定標準,規范鄉村旅游民宿的建設和經營行為。優化審批流程,在設區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增加“鄉村旅游民宿”服務事項,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在自治區政務服務“一張網”等系統平臺增設“鄉村旅游民宿申請備案”服務事項,實現“一網通辦”。逐步建立覆蓋全區的鄉村旅游民宿信息化管理平臺。開展旅游民宿示范點建設,各縣(市、區)每年培育1—2個農家樂(民宿)示范點。鼓勵開發適應不同層次需求的鄉村民宿產品,加強主題房間、特色餐飲、觀光體驗、農事體驗、休閑娛樂、工藝研學、親子課程、房車露營等民宿產品建設,打造特色鮮明、品種豐富、品質優良的產品體系。(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廣西消防救援總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十、完善鄉村旅游利益聯結機制
按照互利共贏、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的原則,引導村集體和村民入股鄉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業,鼓勵企業實行保底分紅,讓村民分享旅游發展紅利。支持貧困地區實施一批以鄉村旅游民宿改造提升為重點的旅游扶貧項目,打造一批旅游式就業扶貧車間和鄉村旅游創客基地。培育家庭農場、合作示范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廣共享農莊、共享民宿等經營模式以及“公司+農戶”、“農民+合作社”等鄉村旅游發展模式。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閑置房屋、勞動力等入股旅游企業和鄉村旅游合作社。鼓勵旅行社、景區等企業通過“旅行社帶村”、“景區帶村”等模式帶動貧困地區鄉村旅游發展,促進貧困人口增收。支持懂經營、善管理的本地及返鄉能人投資鄉村旅游,通過吸納就業、帶動創業的方式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責任單位:自治區扶貧辦、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十一、拓寬鄉村旅游投融資渠道
鼓勵國有投資平臺采用直接投資、聯合開發等方式參與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引導民間投資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公建民營等多種方式參與鄉村旅游開發。優化銀行信貸管理機制,把鄉村旅游品牌等級納入信用體系,與企業信用評級結合起來,優先為獲得國家、自治區認定的鄉村旅游品牌企業提供信用貸款,爭取額度優厚、利率優惠的政策。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創新發展鄉村旅游經營權質押貸款、門票收費權質押貸款、鄉村旅游開發建設貸款、農家樂貸款等金融產品。支持經營業績好、資信優良的中小鄉村旅游企業適時發行企業信用債券融資。鼓勵各級人民政府建立鄉村旅游企業貸款擔?;?,為鄉村旅游企業提供貸款擔保。(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國資委、財政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廣西證監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十二、加大鄉村旅游財稅扶持力度
落實國家、自治區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創新稅收服務支持,進一步減輕鄉村旅游企業稅收負擔。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統籌財政涉農、交通、扶貧等項目資金,支持鄉村旅游扶貧產業發展,改善鄉村旅游重點村道路、停車場、廁所、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服務設施,提升村容村貌。各級人民政府每年預留一定額度的財政預算支持鄉村旅游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廣西稅務局,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十三、加快鄉村旅游人才隊伍建設
將鄉村旅游納入各級鄉村振興干部培訓計劃,加強對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的專題培訓。加大對鄉村旅游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技能培訓,改善鄉村旅游人才結構。鼓勵各大專院校開辦文化旅游專業和鄉村旅游培訓班,把農民培訓與發展產業、傳承文化等結合起來,重點開展餐飲住宿服務、鄉村旅游經營管理、鄉土文化講解、民族手工藝制作等特色實用技能培訓。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綠色通道”和鄉村旅游返鄉入鄉創業資金,支持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返鄉入鄉創業發展鄉村旅游,為創業者提供便利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和旅游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十四、加強鄉村旅游用地保障
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點狀供地等方式靈活供應鄉村旅游項目用地。對農村廁所、停車場、服務中心等非營利性公益項目開通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對納入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的鄉村旅游項目,除按規定的商服、商住用地須購買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保障外,其他用地的年度計劃指標試行核銷制,由自治區統籌保障。鄉村旅游企業參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程的,騰退的建設用地在保障整治區內農民安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等用地前提下,重點支持本企業文化旅游項目建設。支持符合規范的設施農用地用于鄉村旅游。(責任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文化和旅游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本措施所規定的扶持政策與自治區現行有關政策交叉重疊的,按照就高原則執行,不得重復享受。